法律顧問|讓法律顧問幫公司討回貨款|陳禾原律師

讓法律顧問幫公司討回貨款

您的客戶是否積欠公司貨款、工程款或款項不還?不管好說歹說,甚至寄發存證信函,對方都置之不理該怎麼辦?讓商務律師陳律師擔任您的法律顧問,幫您討回欠款,維護權益。

 

陳律師已協助多家企業成功討回案款,以下針對處理廠商拖欠款項爭議常見的問題做說明:

 

Q1:收款前一定要寄存證信函嗎?還是我再等等看?

陳律師建議:不採取行動,就什麼事都不會改變。存證信函一般是「先禮後兵」的動作,用意是給對方最後通牒,再不還款就採取法律行動,但對於多數積欠款項廠商而言,他們仍可能無視存證信函的警告,依然不還錢。所以,存證信函並不是必備的程序,視情況也可以直接發起法律程序收回欠款(方式如問題2)。

 

Q2:廠商欠款不還,法律上有哪些程序可討回?

陳律師的建議:如有本票,可以本票聲請強制執行;如沒有本票,也可以先以合約、報價單等相關資料聲請支付命令,或是提起民事訴訟,取得執行名義後一樣可以聲請強制執行。

 

有關支付命令的流程與說明,可參: 用500元收回欠款-律師教你聲請支付命令

 

Q3:上面的法律流程要多久?廠商萬一脫產怎麼辦?

陳律師的建議:本票或支付命令約一個月即可取得執行名義並執行;若是民事訴訟,則需要至少半年。如果擔心廠商脫產,可以先聲請假扣押提前凍結資產。

 

有關假扣押的流程與說明,可參: 債務催收必知—聲請假扣押來避免債務人脫產

 

您的客戶積欠您案款嗎?請與陳律師聯絡諮詢,讓具有充分債務催收經驗的陳律師維護您的權益。

 


陳禾原律師/政大法學碩士/律師證書字號105臺檢證字第12700號

 

本文內容僅供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,實際個案認定依司法機關依當時有效法令作成之最終見解為準,如有個案相關問題請直接與陳律師聯繫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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