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調解|離婚訴訟不是為了擊敗對方,而是還彼此更好的生活|陳禾原律師

離婚不是為了擊敗對方,而是還彼此更好的生活

「兵不厭詐,這是戰爭!」在法庭的攻防間,即便看盡人生百態,有時仍不免惆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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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陳律師,我老公外遇急著想離婚跟小三快活,他根本不想顧小孩,為何還要跟我爭監護權?」我一聽馬上就心領神會,

只得慢慢開導,妳老公就算不要小孩,但他知道你要小孩,這樣的訴訟策略可以為他爭取談判籌碼,如果訴訟冗長的程序

跟不確定性能讓你不安,他就有機會利用這樣的弱點讓妳在扶養費、外遇求償等方面讓步,把情況變得對他有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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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道理我都明白,但我看到他就快抓狂,實在沒辦法冷靜下來好好談條件!」我明白,光想到老公與小三共謀算計自己,

就很難保持理智;更何況還要出庭面對這個背叛她的男人,絕對是身心上的煎熬;她肯定也想過,最極端的狀況就是什麼

都不要了,帶著孩子遠離這一切紛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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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身為一位律師,我得盡力為當事人著想,即便理性的選擇會帶來痛苦。「他開出的條件,實在對妳過於不利,我會

建議妳不要輕易接受。」法庭如戰場,我方對於爭取監護權有相當把握時,就不用急於妥協;但當然,在感性的層面,

要與曾經最親密的人對簿公堂、揭開所有不得為外人而之的醜事,對身心的殘害實難想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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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終,我終究勸服當事人沉住氣,成功爭取到有利的條件;但走出法院後,當事人在喜悅中向我道謝,卻藏不住疲倦的眼神,

令人難以忘懷。訴訟的結果固然重要,然而在家事案件中,沒有贏家,我只能祝福當事人在結束這段婚姻後,能夠帶著孩子

重獲新生,擁有更美好的未來,更期盼無辜的孩子不用再成為大人間法庭攻防的籌碼。

 


陳禾原律師/政大法學碩士/律師證書字號105臺檢證字第12700號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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