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法律顧問|著作權-抄襲|陳禾原律師

如何保護著作權-律師教你打擊抄襲行為

一、著作權是什麼?有哪些種類?

 

著作權法規定的著作類型,包含語文、音樂、戲劇、舞蹈、美術、攝影、圖形、視聽、錄音、建築、電腦程式。因此,企業行銷時所製作的廣告文宣、所撰寫的文案、所拍攝的宣傳照片、影片等等,如符合一定程度創作性,都是受保護而具有著作權的。

 

二、如何取得著作權?

 

若是公司職員所完成的著作,在契約並未特別約定的情況下,依著作權法第11條規定,將會以受雇人為著作人,並由雇用人享有著作財產權(著作人享有公開發表、表示姓名的權利;著作財產權人享有公開傳輸、重製等權利)。若是委外完成的著作(例如請攝影師拍攝照片),在契約並未特別約定的情況下,依著作權法第12條規定,將會以受聘人為著作人,並享有著作財產權。

 

為了讓公司取得完整著作權,建議可於勞僱契約或委任契約中直接約定著作以公司為著作人,並由公司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,以保障公司權益。

 

若是係向他人取得授權的情況,為便於行使權利,建議應於契約中明訂係「專屬授權」,如此一來當遭他人侵權時,才能依著作權法第37條規定以自己名義提告求償。

 

三、發現他人侵害著作權,應如何行使權利

 

若將享有著作權之文案或圖片等,複製並刊載於網路上(例:蝦皮賣場等),已涉犯非法重製及公開傳輸罪,得依著作權法第91條及第92條提起刑事告訴,並依第88條規定請求民事損害賠償。

 

提起告訴前,應先充分蒐證,必須將侵權頁面完整截圖,若涉案情節嚴重,也可考慮體驗公證方式存證。此外,相關得以證明享有著作權的文件也必須一併準備,日後進入司法程序都會被要求提出,如果是原創者,應檢附創作原始檔、創作草稿等資料,並說明是何時對外公開;如果是向他人取得著作財產權或由他人專屬授權,則應檢附著作財產權移轉證明或專屬授權書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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